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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生活津贴

  • 2022-01-22
  • 洪 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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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要点规定办理。
▶申请资格:设籍本市4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私立」大专院校原住民族在学学生,其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费2倍以下(即新台币3万562元以下)。
▶受理期间:由就读学校于111年02月14日至03月31日受理申请,并初审申请文件及造具学生名册,至迟于111年04月15日前函文至本局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为全国各私立大专院校如有设立「原住民族学生资源中心」,敬请一并转达周知。
▶旨揭要点暨其附件电子档请至本局局网-最新消息下载(http://ipb.tycg.gov.tw/)。本案请洽承办人:本局教育文化科林小姐。
▶相关文件:
110-2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生活津贴 要点
110-2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生活津贴 申请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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