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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 2022-02-22
  • 洪 诗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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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111年03月16日(三)止。

▶申请资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并设籍
本市满六个月以上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
(二)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单位之奖助学金。
(三)当学期无记过以上处分。

▶奖助金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
110学年度第1学期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及一年级新生不得申请。
       1.就读公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二年级至三年级):
          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新台币(以下同)8,000元整。
       2.
就读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二年级至三年级)或私立大专院校:
          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1万元整
       3.就读国内外研究所:
          学业或智育成绩
平均80分以上硕士班发给1万5,000元整博士班发给2万元整;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亦同。
          但公费留学、在职进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学生不得申请。


▶申请文件:
学业优秀奖学金:
       1.申请书暨领款收据(附件):须经就读学校完成初审核章。
       2.110学年度第2学期成绩单暨奖惩纪录(或证明):请以萤光笔标示学业或智育平均成绩,若为影本须加盖「与正本相符章」及「学校承办人职章」。
       3.区公所核发之法定低收入户证明(如无此身分则免附)。
       4.户口名簿影本。
       5.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帐户非学生本人,请附亲属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和亲属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二)升学奖学金:
       1.申请书暨领款收据(附件):须经就读学校完成初审核章
       2.学生证影本(盖有109学年度第1学期注册章)或在学证明。
       3.户口名簿影本。
       4.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帐户非学生本人,请附亲属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和亲属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申请方式:
先将申请书送至原资中心初审后,请于截止期限送件至本市金山区金山高中教务处收(地址:20843新北市金山区美田里文化二路2号),并于信封上注明「申请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奖学金」(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申请附件与相关文件:

110-2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申请书暨领款收据

▶相关要点、网站 
110-2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发给要点
110-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网站(新北市教育局)
110-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网站(圆梦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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