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申请日期: 111年03月16日(三)止。
▶申请资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并设籍本市满六个月以上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
(二)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单位之奖助学金。
(三)当学期无记过以上处分。
▶奖助金金额:
学业优秀奖学金:110学年度第1学期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及一年级新生不得申请。
1.就读公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二年级至三年级):
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新台币(以下同)8,000元整。
2.就读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二年级至三年级)或私立大专院校:
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1万元整。
3.就读国内外研究所:
学业或智育成绩平均80分以上硕士班发给1万5,000元整,博士班发给2万元整;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亦同。
但公费留学、在职进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学生不得申请。
▶申请文件:
学业优秀奖学金:
1.申请书暨领款收据(附件):须经就读学校完成初审核章。
2.110学年度第2学期成绩单暨奖惩纪录(或证明):请以萤光笔标示学业或智育平均成绩,若为影本须加盖「与正本相符章」及「学校承办人职章」。
3.区公所核发之法定低收入户证明(如无此身分则免附)。
4.户口名簿影本。
5.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帐户非学生本人,请附亲属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和亲属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二)升学奖学金:
1.申请书暨领款收据(附件):须经就读学校完成初审核章
2.学生证影本(盖有109学年度第1学期注册章)或在学证明。
3.户口名簿影本。
4.邮局帐户存折封面影本(帐户非学生本人,请附亲属邮局帐户封面影本和亲属身分证正、反面影本)。
▶申请方式:先将申请书送至原资中心初审后,请于截止期限送件至本市金山区金山高中教务处收(地址:20843新北市金山区美田里文化二路2号),并于信封上注明「申请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奖学金」(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申请附件与相关文件:
110-2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申请书暨领款收据
▶相关要点、网站 :
110-2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发给要点
110-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网站(新北市教育局)
110-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 网站(圆梦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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