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 台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
▶申请日期: 110年10月08日(五)止。
▶申请资格: 现设籍本市六个月以上之之西拉雅原住民学生 。前项学生不包括就读各级学校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研究所或补修学分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得申请奖助学金 :
(一)学业成绩:
1.国民小学学期成绩总平均达九十分以上。
2.国民中学学期成绩总平均达八十五分以上。
3.高中(职)、大学(专)学期成绩总平均达七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绩不得低于六十分。
(二)杰出表现:
1.参加本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办理之西拉雅语言相关竞赛活动,获颁奖状或领有成绩优异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机关主办之竞赛或代表我国参加竞赛,获得下列个人或团体奖项:
(1) 县(市)级:前三名。
(2) 全国级以上:前六名或特优。
3.其他优异表现且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之学业成绩未以百分法计分者,申请奖助学金前应先请学校换算之。
申请人依第一项规定申请奖助学金者,同一事实以申请一次为限。
▶奖助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原则如下:
(一)国民小学每学期一百五十名,每人新台币一千元。
(二)国民中学每学期三十名,每人新台币二千元。
(三)高中(职)每学期十五名,每人新台币三千元。
(四)大学(专)每学期五名,每人新台币五千元。
▶申请附件与相关文件: 检具下列文件,向户籍所在地之区公所提出
(一)学期成绩单正本或杰出表现证明一份。
(二)载有直系血亲尊亲属个人记事栏注记为熟之户籍誊本一份。
(三)申请人之邮局帐户影本一份。
(四)申请人如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子女,应检附区公所核发之证明文件影本一份。
▶台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 公告: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下载申请附件与相关文件:
台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 申请作业须知
台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 申请表
台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 切结书1(非本人帐户)
台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学生奖助学金 切结书2(本人帐户声明书-户名未与身分证同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