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令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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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許乃文
聯絡電話: 02-7736-5648
電子郵件: jessy60121@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東南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三) 字第 1122502900D 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2)件 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共 2 個附件:A09000000E_1122502900D_senddoc9_Attach1.pdf、A09000000E_1122502900D_senddoc9_Attach2.odt)
112010006347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22502900D_senddoc9_Attach1.pdf (附件一)
112010006347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22502900D_senddoc9_Attach2.odt (附件二)
主旨: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以臺教文(三)字第112250290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電話:02-7736-5648)。
正本: 臺灣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本部法制處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