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彈性處理110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相關申請文件。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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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翁怡華
聯絡電話: 02-7736-5839
電子郵件: g6u86@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東南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06月23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二)字第110008376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 件: (2件)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原函、衛生福利部原函( A09000000E_11000083764_doc1_Attach1.PDF、A09000000E_11000083764_doc1_Atta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01294227_1_A09000000E_11000083764_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01294227_2_A09000000E_11000083764_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主 旨: 有關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彈性處理110年度志願服務獎勵相關申請文件中需志工本人親筆簽名或蓋章之規定,請轉知所轄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0年6月18日臺教授青字第1100000152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16日衛部救字第1101362050號函辦理。
二、 鑒於國內疫情嚴峻,為避免不必要之接觸,旨揭「志願服務獎勵事蹟表」申請人欄位原須志工親筆簽名或蓋章,如經申請單位徵得申請人本人同意後,可代為填寫,並於該事蹟表下方註記已獲申請人本人同意。
三、 隨函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110年6月18日及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16日原函如附件。
正本: 各公私立技專校院(不含永達技術學院、亞太創意技術學院、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