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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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東南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技(二) 字第 1110013963 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3)件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原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原函、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 (共 3 個附件:、A09000000E_1110013963_senddoc1_Attach1.PDF、A09000000E_1110013963_senddoc1_Attach2.pdf、A09000000E_1110013963_senddoc1_Attach3.pdf)
111010000935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10013963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1010000935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10013963_send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111010000935_A09000000E_A09000000E_1110013963_senddoc1_Attach3.pdf (附件三)
主旨: 請協助轉知所轄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含民間單位)逕依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擇優推薦適當候選人,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1年2月9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110005230號函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1年1月26日中華志協字第2920號函辦理。
二、 如有推薦人員,請推薦單位備齊相關資料自本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三、 檢附本部青年發展署原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原函、中華民國第21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各乙份如附件;相關空白表件電子檔請至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vol.org.tw)下載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