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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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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二、項目名稱:115學年度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9月01日至115年09月30日止。
四、申請資格:依網頁公告。
五、獎勵方式:依網頁公告。
六、申辦方式:將資料繳交至本校課指組統一彙整初審後,由本校造冊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核作業。
七、相關網頁:https://www.edu.tw/scholarshipinfo/cp.aspx?n=9CAC2FA7A3DB860A&s=C228331DE13FB75E
八、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格。
九、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