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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5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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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二、項目名稱:115年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三、受理期程:115年08月19日至115年11月30日止。
四、申請資格:

(1)「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2)「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小學且家境清寒之癲癇朋友。
(3)申請者需附114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4)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5)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6)新生申請者:
   1.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2.高中/職、五專新生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4.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7)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8)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6年3月20日下午(星期六)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9)該協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10)該協會得以刊載申請者自傳表內容於年刊專欄。(不再電話通知)
五、獎勵方式:「獎學金」大學以上3名,每名新台幣1萬元。
六、申辦方式:列印紙本由申請人自行掛號寄送基金會。
七、相關注意事項及申請檢附文件,請詳見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