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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110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實施計畫,截止日04/30(五)

  • 2021-04-04
  • 洪 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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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通過並取得109年度族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者。

申請期限:舉辦認證年度之次一年度4月1日起至4月30日

▶獎勵金:
(一)中高級:每名新臺幣2千元。
(二)高   級:每名新臺幣5千元。
(三)優   級:每名新臺幣1萬元。


申請文件:
1.申請表及資料切結書
2.109年度族語認證測驗成績證明影本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4.領據及郵局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人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申請(請註明申請族語認證獎勵金)


▶聯絡資訊:
 聯絡人: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潘小姐。
 聯絡電話:(03)8227171#291、292

 郵寄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申請文件下載: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