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111年03月04日(五)止。
▶申請資格: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西拉雅原住民學生。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
(一)學業成績:
1.國民小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分以上。
2.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
3.高中(職)、大學(專)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但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二)傑出表現:
1.參加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之西拉雅語言相關競賽活動,獲頒獎狀或領有成績優異證明文件。
2.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獲得下列個人或團體獎項:
(1) 縣(市)級:前三名。
(2) 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特優。
3.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未以百分法計分者,申請獎助學金前應先請學校換算之。
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助學金者,同一事實以申請一次為限。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分配原則如下:
(一)國民小學每學期一百五十名,每人新臺幣一千元。
(二)國民中學每學期三十名,每人新臺幣二千元。
(三)高中(職)每學期十五名,每人新臺幣三千元。
(四)大學(專)每學期五名,每人新臺幣五千元。
▶申請附件與相關文件: 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
(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一份。
(二)載有直系血親尊親屬個人記事欄註記為熟之戶籍謄本一份。
(三)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影本一份。
(四)申請人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 公告: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下載申請附件與相關文件:
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作業須知、申請表、切結書1(非本人帳戶)、切結書2(本人帳戶聲明書-戶名未與身分證同步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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