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110/02/22日(一)~110/03/31日(三)止
▶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本市滿六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獎助金金額: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臺幣(以下同)8,000元整。
2.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二年級至三年級)或私立大專院校:
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整。
3.就讀國內外研究所:
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
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升學獎學金
1.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3,000元整。
2.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整。
3.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
▶申請文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0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學生證影本(蓋有109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注意事項:
(一)檢附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順序裝訂,且一律不退件。
▶申請方式:先將申請書送至原資中心初審後,請於截止期限送件至本市金山區金山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0843新北市金山區美田里文化二路2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附件與相關文件: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
▶相關要點、網站: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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