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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宣导-校园菸害防制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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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对于近期疑有菸品业者向青少年广告行销指定菸品(加热菸)等情形,请贵校加强卫生教育宣导,并持续落实校园菸害防制工作,请查照。
说明:   
一、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以下简称国健署)11315日发布之新闻稿(如附件)指出: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之「加热菸对健康影响研究实证报告」,提到菸品业者错误之行销策略包括:宣传指定菸品(加热菸)健康风险比纸菸更低、可作为纸菸之替代品、能减少二手菸及异味等。事实上,指定菸品与纸菸均会成瘾,且无助于戒菸。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1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用未经中央主管机关审核通过之指定菸品,亦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未经主管机关审查通过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组合元件;另依同法第1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供应指定菸品必要之组合元件予未满20岁之人。
三、国健署「指定菸品健康风险评估审查专区」显示,截至113312日止尚无指定菸品通过审查;惟近期疑有业者透过举办说明会等方式向青少年广告行销指定菸品之情形。为保障教职员工生健康,请贵校依「菸害防制法」规定及本部「校园菸害防制实施计画」所列建议做法,加强指定菸品防制作为,并落实校园菸害防制工作,例如:
(将指定菸品列入校内规范管理,并禁止合作社、厂商贩售指定菸品及其必要之组合元件等。
(运用国健署卫教资源与实证资料办理菸害防制活动或融入校内相关课程、研习会议等,并可结合学生组织及系所学会共同宣导,以建立师生正确认知。
(落实禁菸环境维护工作,如查获学生违规使用指定菸品或有未满20岁学生使用各式菸品等情,请将其取得来源送交当地卫生机关查处。
四、有关指定菸品危害资讯及相关卫教资源,可参考国健署建置之「大口呼吸无菸空气 别碰电子烟及加热菸」专区(网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及「健康九九」菸害防制馆(网址:https://gov.tw/3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