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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行使同意权致学生无法办理就学贷款等特殊情形之因应措施及助学机制

  • 2023-04-19
  • 黄 荟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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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传  真:
承 办 人: 陈盈萤
联络电话: (02)7736-5884
电子邮件: yinyi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2 年 4 月 17 日  
发文字号:
台教高通 字第 1120031251A 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0)件  无附件 

主旨: 有关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行使同意权致学生无法办理就学贷款等特殊情形之因应措施及助学机制案,请贵校依说明事项办理,请查照。
说明: 依民法之规定,限定未成年子女所订定之契约,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故学生申办就学贷款与承贷银行所签订契约亦应依法遵循;如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行使同意权,导致学生无法申贷案,若属特殊且紧急之状况,学生家庭可申请民事法庭紧急监护认定,取得裁定书后以完成申贷流程,或循十二年国教免学费方案、急难救助金、各类奖助学金等其他助学机制,以协助学生顺利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