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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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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二、項目名稱:臺東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三、受理期程:114年10月01日至114年11月14日止(延長)。
四、申請資格:

(1)清寒獎學金: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 (不含夜間部、進修推廣班 (不含夜間部、進修推廣班 及在職專班) ,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3)操行成績 (或綜合表現 )80分以上。
(4)有體育成績者,其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不計)。
**新生於下期始得申請 (研究所新生在就學事實不間斷條件下,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亦可申請,唯組別屬大專)。
五、獎勵方式: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6千元整;研究所以上10名,每名1萬2千元整。
六、申辦方式:將資料繳交至本校課指組統一彙整後,送承辦單位進行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