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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臺北市原住民學生教育補助

  • 2021-03-12
  • 洪 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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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本要點補助對象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就讀國民小學 以下簡稱國小 、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 、高級中學 以下簡稱高中 、高級職業學校 以下簡稱高職 或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
前項所稱原住民身分,依據原住民身分法及相關規定認定之。
(二)前項所稱大專院校,指就讀臺灣地區經教育部承認之二專、五專、二技、四技或大學之法定修業年限以內之學生(含夜間部)。不包含碩士班、博士班、空中大學(專科)、推廣部、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班學生

補助項目/期限/原則/申請文件
/金額:
(一)交通費 :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資料
3.指定金融帳戶影本

補助金額 : 本市高中職、大專院校:每學期新臺幣 1,000 元整。外縣市高中職、大專院校:每學期新臺幣 1,500 元整。
*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向本府社會局提出申請。
 
(二)私立教育代金 : 就讀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其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未受警告、小過或大過等懲處紀錄,學業總成績平均及格者。前項學業成績等第轉換分數方式,依相關成績評量或考查規定辦理。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資料
3.學雜費繳費收據正本
4.指定金融帳戶影本

補助金額 : 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5,000元整。
*補助項目包括學費、雜費、學分學雜費,補助金額為扣除教育主管機關教育補助費後須自行負擔之費用,不得超過前項最高補助金額。
 
(三)生活津貼 :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二年以上,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且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資料
3.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
4.指定金融帳戶影本

補助金額 : 大專院校每學期補助新臺幣 6,000 元
*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向本府社會局提出申請。

下載"各項補助領據黏貼用單"、"區公所專用申請表附件",資料備齊後向北市各區公所申請。
 
以上補助項目以符合大專院校身分學生篩選出來的,若想了解其他補助項目請點擊"臺北市原住民學生教育補助要點"、"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申請頁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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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原住民學生教育補助要點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申請頁面
區公所專用申請表附件